签协议10家市级医疗机构服务“新农合”
2007-09-02 17:27 来源:攀枝花日报 作者:佚名 阅读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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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此次协议的签订,是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,加强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,确保攀枝花市参合农民患病住院能够得到快捷、便利、优质的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。协议明确了新农合试点县(区)与新农合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权利和义务,使农民在获得优质价廉医疗服务的同时,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封闭运行。 《攀枝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协议书》每两年签订一次,如一方中途违背协议,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。 |